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自2012年5月5日零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莫干山路、和睦路部分路段、路口实行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莫干山路582号(杭州公交电车公司)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由东向南左转弯。
二、莫干山路630号(和睦新村)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由东向南左转弯。
三、莫干山路835号(物美大卖场南侧)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左转弯。
四、莫干山路857号(昌盛假日酒店)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由西向北、由北向东、由东向南左转弯。
五、莫干山路方家埭路交叉口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由西向北、由北向东、由东向南左转弯。
六、莫干山路1265号(蓝孔雀化纤厂)全天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由西向北左转弯。
七、和睦路128-7号(杨家门农贸市场)全天禁止机动车南向西、由西向北、由北向东、由东向南左转弯。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