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4月29日至5月1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五一”期间对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应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错峰限行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神,“五一”期间的“错峰限行”通行规则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为法定假期,不实行“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二)4月28日(星期六)按照对应调整,对尾号为“1”和“9”的机动车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二、西湖景区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五一”期间,西湖景区的交通组织管理措施,除凤起路(环城西路至保俶路段)不实行单向通行措施外,其余按照我局《关于2012年春季旅游旺季景区、商贸区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之江路、复兴路进出城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一)出城方向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五一”期间每天7时30分起,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之江路梅灵路口至之浦路口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由西向东通行。
2、之江路之浦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西左转通行。
(二)进城方向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4月29日、30日,每天7时30分起,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之江路六和塔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由西向北左转进入景区通行。
2、之江路复兴路口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由西向北左转进入复兴路通行。
(三)应急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五一”期间,当进城方向往之江路六和塔严重拥堵时,视情将之江路的九溪路口至六和塔段由东向西出城方向最南侧车道(靠江一侧),开辟为进城左转车道,允许车辆通过该车道左转进入景区,同步进行流向约束和交叉口组织管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并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西湖景区等交通流集中区域。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