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互联网+”旅游。
1.建设智慧旅游一体化平台。深化移动互联网在杭州旅游公共服务、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开发移动终端应用,实现全过程、互动式的“旅游体验”,提升景点配套服务效率,激发游客消费潜力。建设杭州民宿网,深入挖掘杭州特色民宿资源。利用文化遗产挖掘数字旅游资源,向公众进行跨时空展示。(市旅委负责)
2.推进游客智慧服务。建设旅游综合电子商务系统、综合信息发布系统、个性专属行程定制系统,通过科学的信息组织和呈现形式,帮助游客安排旅游计划、为旅游决策提供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满意度。(市旅委负责)
3.加快智慧景区示范项目建设。从“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三个方面入手,构建高效统一、功能丰富,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智慧景区管理、服务、营销一体化平台,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运转高效的智慧旅游政务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实现景区政务管理智能运行。推进西溪湿地“全国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淳安千岛湖“浙江省智慧旅游试点单位”和清河坊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智慧景区建设。(市旅委牵头,会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互联网+”公共安全。
1.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大监控建设力度,提高监控建设质量,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健全公共安全跨部门、跨地区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共享体系,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防范网络。(市公安局负责)
2.完善灾害预警监测信息网络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建设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创新公共安全监控与应急管理方式,提高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卫生防疫等公共危机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牵头,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和网络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形成从源头预防和监控的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实现监督检查率、产品抽检率“两个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加大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力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在线监测与应急处置,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市质监局负责)
(十四)“互联网+”生态。
1.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市环保局负责)
2.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环境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检测设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完善环境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信息综合管理能力。(市环保局负责)
3.推进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建设能源消耗数据库和数据交换系统,强化数据收集、数据分类汇总、预测预警和信息交流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和杭州能源计量示范建设,为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的能源计量数据。(市经信委负责)
(十五)“互联网+”能源。
1.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着力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建设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互联网,实现多能源的协调互补。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2.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统筹规划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引导建设能源互联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建立提供冷、热、电、气、水等能源服务的综合能源生产控制中心,通过企业与用户供需互助、互补,全方位有效降低区域能耗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市经信委负责)
(十六)“互联网+”信用。
1.完善信用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依托,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完善自然人和法人两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和公示机制,通过“信用杭州”网站向社会公众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市发改委负责)
2.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积极推进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相关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加大对信用记录的使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在社会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信用联合监管机制,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信委负责)
3.推动信用产业发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向征信机构开放机制,依托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符合开放条件、信誉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获取渠道。鼓励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大力宣传诚信有价的理念。(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互联网+”工作的牵头单位,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按照国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一号工程”重点部署,围绕重点领域,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发展壮大新兴业态。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服务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发改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
2.完善投融资支持机制。研究设立若干个“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与基金投资相结合的投入方式。探索采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PPP(公私合营)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开展“互联网+”应用建设。(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
(三)完善基础支撑。
1.加快“宽带杭州”建设。大力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基础通信网络向下一代高性能互联网转型,提升网络容量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增设互联网国际出口专用通道,力争我市成为5G应用试点先行区。(市经信委负责)
2.完善政府大数据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融合与共享,制定完善政务数据统一运行管理规范和开放标准,积极探索政务大数据运行、开放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大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牵头,会同市编委办、市经信委负责)
3.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杭州政务云平台为基础,通过对云平台等基础设施与业务应用系统等资源的整合,着力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智慧电子政务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市政府电子政务云为平台的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牵头,会同市经信委负责)
(四)促进产业发展。
1.加快推进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形成一批满足大数据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加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相关基础软件的研发,通过各行业云相互联通促进大数据集成应用,实现基础平台、宽带网络和行业应用“三位一体”协同快速发展;引导信息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形成新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做优做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全面支撑“互联网+”行动的推进实施。(市经信委负责)
2.以“互联网+”应用带动智慧产业发展。把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移动宽带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契机,坚持网络建设、应用服务、产业发展协同推进,鼓励各类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促进互联网与各行业跨界融合。以创新促应用,以应用带产业,不断拓展互联网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各领域应用服务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形成应用创新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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