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协调服务,破解项目推进难题。 1.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一是建立并深化市领导联系项目制、督查督办制、挂牌亮灯制、拆迁属地承包制、考核奖励挂钩制,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分级分类分层建设管理体制,加强上下联动,共同协调推进,不断提升重大项目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推进“周协调、月公示、季点评、年考核、领导约谈”制度,不断健全重点项目建设三级协调体系,对一些久未解决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协调、多轮协调,加快项目推进。四是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推进问题收集机制。通过专人负责、书面反馈等方式,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收集、及时反馈。五是部门牵头,分工合作。重大项目由市发改委总牵头,其中城建项目由市建委牵头,工业项目由市经信委牵头,交通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水利工程由市林水局牵头,房地产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对部分事关全局的工作,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2.加快推进报国家、省审批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项目“领办员”制度,全程领办代理服务。安排报国家、省审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29个,总投资1250亿元,力争都市高速工程(绕城西复线)、临金高速等项目年内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 3.继续开展征地拆迁“清零”专项行动。征地拆迁“清零”行动向各区、县(市)延伸,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合理制定征迁计划,完善征迁工作考核机制。市各责任单位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围绕目标任务,倒排计划,加快进度,力争年内完成征迁任务。 (四)加强保障支撑,促进有效投资增长。 1.做好用地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谋划、包装,加快前期工作,促使更多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用地指标的点供。二是用足用好省下达给我市的农转用切块指标,优先满足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尽快下达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三是加大力度,有序推进已批未供和已供未用土地的清理,盘活土地资源,开拓发展空间。 2.强化资金支持。在创新投融资体制基础上,继续强化项目的资金保障和支持。一是提前谋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强与国家、省对接,争取扩大我市债券发行规模,保障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二是推进市级统贷平台建设,争取国开行加大对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三是继续加大政、企、银对接力度,编制2015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商请银行贷款建议名单,力争全年实现新增重点项目贷款超过400亿元。四是积极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并鼓励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 3.加强督查考核。一是进一步细化2015年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督查内容及督查方式,使督查更有成效。二是修改完善我市2015年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办法,加大对投资结构的权重分值,扩大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形成抓投资、促项目的氛围。 4.开展宣传引导。一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正面宣传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客观报道杭州经济增长新常态,营造引导社会投资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各区县(市)、各部门的协作,开展集中开工、集中协调、集中攻坚、集中破难专项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对典型事例及先进做法的宣传,为我市有效投资增长及重点项目推进营造环境。
附件:1.杭州市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分解计划[区、县(市)及产业集聚区] 2.杭州市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投资分解计划(市级部门) 3.杭州市2015年省“411”重大项目投资目标分解表 附件1 杭州市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分解计划 [区、县(市)及产业集聚区] 序号 地区 2015年投资目标分解 备 注 绝对额(亿元) 同比增幅(%) 一 区、县(市)小计 5483.00 1 上城区 83.9 8.0 2 下城区 127.1 25.0 3 江干区 565.1 15.0 4 拱墅区 453.0 18.0 5 西湖区 543.2 15.0 6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339.1 15.0 7 杭州经济开发区 243.0 10.0 不含前进园区 8 萧山区 722.0 15.0 不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其中: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8.0 9 余杭区 911.9 16.0 其中: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18.0 10 富阳区 409.6 17.0 其中: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8.0 11 桐庐县 245.3 17.0 12 淳安县 166.8 15.0 13 建德市 167.6 17.0 14 临安市 231.1 17.0 15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274.3 23.0 16 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 184.5 23.0 不含房地产 二 市本级小计 15.0 三 总计 5696 15.0 备注: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投资目标数已纳入余杭区、临安市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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