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市委、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4-03-19 10:54:20 杭州网

50.继续推进运河申遗。

责任单位:市运河综保委、市园文局

51.继续推进良渚文化遗址申遗。

责任单位:余杭区政府、市园文局

四、戚哮虎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52.积极推进市域行政区划调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3.深化水资源配置改革,开展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5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办,各区、县(市)政府

55.完成粮食种植233万亩。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建设“六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年直供销量达20万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

56.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6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

57.改建、续建、新建三堡南排、钱江水利枢纽等防洪排涝工程。加固海塘建设,提高防洪(潮)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实施东苕溪防洪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小型水库27座和万方以上山塘159座。推进湘湖、三白潭等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启用闲林水库,开工建设千岛湖配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萧山区、余杭区、五县(市)政府

58.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涉农网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生态旅游。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旅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59.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0.深化“春风行动”,做好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61.深化农村河道清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强农村秸秆再利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建委

62.鼓励发展农村商业。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贸易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政府

63.继续实施西溪综保工程。

责任单位:余杭区、西湖区政府,市园文局

64.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深入实施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交通和人才“六大西进行动”,深入实施“双千工程”、“大企业大集团服务中心镇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中心村、精品村、风情小镇、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建设,保护好文化遗存。深化“联乡结村”,持续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改善山区农民饮用水条件。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统筹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文创办、市旅委、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才办、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大政图鉴
 
这家素食餐馆爱心聚人气
 
临安喜摘第一批春茶
 
中国美院艺术实践进社区
 
为村里老人建起一个温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