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昨天凌晨北京通州火灾致5人死亡 千万不要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21 07:58   

明年杭州对电动车违规充电

有更明确处罚措施

为破解电动车充电问题,前两天山东省发改委起草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将正式对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收费模式、计价模式进行规范。

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用电价格问题,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即0.555元/千瓦时(度)。

如此一来,充电价格公开明确了,不仅价格降下来了,小区管理者无法从中谋利。比如收费模式,《意见稿》明确为“电费+充电服务费”价格形成机制。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现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既是对邻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明年3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都对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电作出了明确处罚,最高罚款200元。

同时《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人员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这条规定如何执行?

据了解,物业服务人接到业主举报,或者在巡查发现有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可以通过拍照记录,保存证据,报告给消防部门。经核实无误,便可以进行处罚。罚款还是次要的,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可能面临行拘,甚至更严重处罚。

部分内容综合北京日报、北京消防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董吕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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