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昨天凌晨北京通州火灾致5人死亡 千万不要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21 07:58   

消防初步认定: 系3楼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后发生爆炸 

都市快报报道 昨天凌晨,北京通州区幸福艺居小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接警后,北京市区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立即赶往处置。火灾被迅速扑灭,过火面积60平方米,现场发现5人已无生命体征。火灾原因初步判定与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有关。

事发后,北京市要求迅速排查火情及死亡原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在家充电,要举一反三,坚决消除消防隐患。

昨天下午,北京消防就此次火灾发布警情通报。

9月20日3点21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号楼×单元3层户内起火的报警。接警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力量前往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名群众。

经初步调查,火灾系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事发住宅为复式结构 5人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昨天上午11点40分左右,记者联系上该小区所在的玉桥街道。该街道办事处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小区确实在街道辖区,出事时间为凌晨3点左右。

该工作人员说,小区起火后,办事处相关领导以及平安办负责人立即赶到小区,截至昨天上午,仍在现场处置善后事宜。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小区两名业主。

住在隔壁单元的业主说,早上吃早饭时候,听说小区发生火灾。

这名业主说,小区建于2003年左右,属于老小区,起火地点在小区北区某号楼3楼,结果引发楼上住户家中起火。“烧到了楼上的4楼和5楼,这两层是复式结构,听说出事的是一家五口,真的太痛心。”

另一名小区业主朋友就住在事发这号楼。“我朋友住在他家对面,(出事)这家人是当地人。”

随后,该业主发来一段截图,从截图中看到,出事的这家为四五层复式结构,木质楼梯连接,3楼起火后蔓延到4楼,救援人员在5楼房间发现五人,均没有生命体征,其中包括两个老人,70岁左右,还有个10岁小女孩。

该业主表示,凌晨起火后,消防车、急救车的警报声一直在响,120急救车到早上才陆续开走。

小区有没有电动车充电地方?

一名业主说,自己家没有电动车,不过听说在北区西门有充电地方,但采访的另一名业主表示,没听说过小区有专门安装充电桩的区域。

玉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自己这边在单位值班,现场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很多情况要核实清楚,更要严谨些。

北京消防发布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

昨天,北京通州火灾引发很多人关注。

网友“北极熊憨憨是个好猎手”:小区里租房子的就把电池拿回家充,有的从窗户拉电线在楼底下充电,说了也不听。

网友“四带天王”:危险危险危险。

网友“柚子潴”:现在小区里电动车上不了楼了,电梯会报警。但是电动车电池上楼充电暂时还没管住。这次事故敲响了警钟,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不要再让悲剧重演。

昨天,北京消防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提醒市民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1.强化源头安全。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2.注意停放、充电安全。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桩或充电柜),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器必须使用与之匹配的原装充电器。

3.及时更换旧电池。避免电池“超期服役”,电池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带病”运转。

4.不改装、不混用。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到原购买场所购置原装电池。

为什么很多人把电动车带回家充电?

我们做了一次专题调研

破解电动车充电问题,关乎民生大计,尤其是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消防、社区等多部门都在高强度宣传,让大家不要把电动车带回家。

前两天,快报就电动车充电等问题做了一次调研(详见快报9月15日A03版)。

五六年前,杭州开始有企业设计生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随后走向全国。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运营商有五六十家,其中一半左右在杭州。

现在,杭州很多小区安装了统一的充电桩,比如广宇·东承府,充电模式大同小异,刷卡充电,按次收费,单次充电时长4-6小时不等,时间到了自动断电。

随着充电桩越来越普遍,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新难题。

使用过的车主普遍反映,这种模式充电价格太贵了:“一般刷两次卡才能充满,这就是2元钱,一个月就是60元钱,我们家一个月电费也用不了这么多。”

有市民还反映,充电期间还不能拔插头,不然就要重新刷卡计费。有时候临时有事用车,充到一半就要拔掉,特别可惜。

据杭州一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业内人士说,普通电动车充满电需6-8小时,耗电约为1度。

如果在家充电,峰电价格:0.568元/度,谷电价格:0.288元/度。同样是充1度电,谷电3毛钱不到。使用第三方运营商设备充电费用,是上楼回家充电费用的7倍。

让电动自行车自愿“下楼”充电

业内人士特别提到几个关键词

不过,引入第三方运营商,让电动自行车自愿“下楼”充电,是当下减少电动车充电火灾隐患较为实际可行办法之一。

结合业内人士介绍和快报记者走访,目前第三方运营商与居民小区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交进场费模式。通常一套设备(一般是1台主机、10个插口)一次性交费三五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主要看第三方运营商和小区管理者谈判协商的结果。

进场费应属于小区共有收入。问题是进场费最终去了哪里,有没有入账并服务业主,大家并不清楚。

另一种是交电费的模式。小区管理者根据实际用电量,向第三方运营商收取电费,用多少收多少。

可后来小区管理者发现运营充电桩能赚钱,开始当中间商赚差价,提高电费价格。水涨船高,第三方运营商为了盈利,便抬高面向居民的充电价格;或减少充电时间,变相提高充电价格。

据调查了解,公共充电桩用的电,不少用的是小区的公摊电,业主们已经交过钱了,居民充电相当于交了两次钱。

为此,杭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运营商给出建议。

比如,杭州已经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运营商将保险业务融入充电服务,为每一位充电的居民购买安全保险,如果充电时引发火灾,最高可赔付10万元等。

另外,业内人士特别提到几个关键词——

“标准”。政府相关部门能否考虑制定出台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政策意见,规范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合作模式、明确充电基准价格、统一配套服务设施,探索出一条市场化解决问题的路子;

“钱”。能否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方式,并明确要求,如需调整基准价格和收费方式、充电时长等,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物业管理”。能否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结合起来,比如进场模式,应明确规定这笔收入要纳入小区共有收入;

“黑白名单”。建议相关部门挑选优质运营商,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商“白名单”,规范运营商准入门槛,方便有需求的小区引入合作;当然,不好的要淘汰。

明年杭州对电动车违规充电

有更明确处罚措施

为破解电动车充电问题,前两天山东省发改委起草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将正式对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收费模式、计价模式进行规范。

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用电价格问题,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即0.555元/千瓦时(度)。

如此一来,充电价格公开明确了,不仅价格降下来了,小区管理者无法从中谋利。比如收费模式,《意见稿》明确为“电费+充电服务费”价格形成机制。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现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既是对邻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明年3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都对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电作出了明确处罚,最高罚款200元。

同时《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人员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这条规定如何执行?

据了解,物业服务人接到业主举报,或者在巡查发现有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可以通过拍照记录,保存证据,报告给消防部门。经核实无误,便可以进行处罚。罚款还是次要的,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可能面临行拘,甚至更严重处罚。

部分内容综合北京日报、北京消防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董吕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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