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探索:
把充电价格降到让居民懒得把电动车带回家
引入第三方运营商,让电动自行车自愿“下楼”充电,是当下减少电动车充电火灾隐患较为实际可行的办法之一。
问题在于:1.如何把充电价格降下来;2.充电模式如何规范化。
来看看山东省的办法。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了用电价格的问题,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即0.555元/千瓦时(度)。
如此一来,充电价格公开明确了,不仅价格降下来了,小区管理者无法从中谋利。
比如收费模式,《意见稿》明确为“电费+充电服务费”价格形成机制。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费执行政府规定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现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收费模式明确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企业运营,势必会更加规范、透明。
业内人士给杭州的建议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运营商有五六十家,其中一半左右在杭州。
这些企业已经摸索形成不少好的经验做法,比如将保险业务融入充电服务,为每一位充电的居民购买安全保险,如果充电时引发火灾,最高可赔付10万元等。
我们在采访这些企业时,他们特别提到了几个关键词——
“标准”。政府相关部门能否考虑制定出台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政策意见,规范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合作模式、明确充电基准价格、统一配套服务设施,探索出一条市场化解决问题的路子;
“钱”。能否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方式,并明确要求,如需调整基准价格和收费方式、充电时长等,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物业管理”。能否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结合起来,比如进场模式,应明确规定这笔收入要纳入小区共有收入;
“黑白名单”。建议相关部门挑选优质运营商,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商“白名单”,规范运营商准入门槛,方便有需求的小区引入合作;当然,不好的要淘汰。
明年3月开始违规充电会被罚
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既是对邻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明年3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都对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电作出了明确处罚,最高罚款200元。
同时《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这条规定如何执行?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物业服务人接到业主举报,或者在巡查发现有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可以通过拍照记录,保存证据,报告给消防部门。经核实无误,便可以进行处罚。
罚款还是次要的,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可能面临行拘,甚至更严重的处罚。
比如5月31日,杭州八堡社区某小区李某在睡觉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门口,私自从房屋内拉出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第二天凌晨,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此次火灾是由李某的过失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