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一定要把电动车带回家?0.3元和2元的选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15 08:21   

国民代步工具 和一座城市的“堵”与“疏”

小小一辆电动车,承载着一座城市的“烟火气”。

1983年,上海自行车二厂试制成功永久牌DX-130电动自行车,这是我国有记录并形成产业化的第一款电动自行车。

技术不断改进,到了1999年,上海的千鹤、苏州的小羚羊、南京的大陆鸽在研发上陆续获得突破,电动车自行车开始真正走进国人的生活。

也是从那时开始,围绕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展开的争议,几乎没有停止过。

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接报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233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已达6462起。

2018年,浙江省涉及非机动车(绝大部分是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达1550人,此外受伤6063人,分别占交通事故伤亡总量的41.79%和52.66%。

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条条生命和一个个家庭。

据了解,浙江省约有3000万辆电动车,他们有争分夺秒跑单的外卖小哥、快递小哥,有奔波于商场、批发市场与家之间的柜员,有为城市整洁早出晚归的环卫工人……

电动车之于他们,不只是代步工具,更是生计工具。所有人都知道电动车违规充电危险,但没有人能抛得掉。

停不下来的电动车,也是城市管理中前所未有的挑战。

“禁电”的呼声越来越高,多地政府一直在想方设法对电动自行车加以限制,以此减轻社会风险和管理压力。

2019年,福州市政府下发决定,自2020年起,对所有电动自行车换发车牌。蓝色车牌车辆不得在市区通行,黄色车牌车辆拥有为期4年的过渡期。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时,也曾考虑对备案非标车设置过渡年限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所有非标车不得上路行驶。

这是一个“堵”与“疏”的考量。

“堵”的是电动车安全事故,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政府加强监管,生产商确保质量,使用者规范使用,社会加强监督,合力掐断“炸弹爆炸”隐患。

“疏”的公共出行方式。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必须放在大交通的视野中。

对于杭州,也不仅仅之于杭州,电动车的背后,是出行问题,既考验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空间,也关系到市民的幸福指数。

未来,随着轨道交通线路和运行里程的增加、遍布杭城的公交车和小红车、共享单车,加之对安全的强化管理,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将会慢慢减少。

这也是未来城市要做的。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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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明年3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都对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充电作出了明确处罚,最高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