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近年来,自主结账、智能结账、无人收款等结账模式在超市中日益普及,其快捷、自主的特点颇受市民的好评。不过这类结账模式也十分考验顾客的自律性,4月20日,杭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任某在某超市数次盗窃一案,依法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任某是个96年的小伙子,刚大学毕业不久。 据任某交代,进入社会后,他时常觉得压力很大,很想要发泄。在偶尔一次逛超市期间,自助结账柜给了他发泄压力的“灵感”,至此后,任某每次逛超市都会挑上满满一筐食物,但结账时都只扫一个购物袋,其他的商品不扫码,随后趁安保人员不注意,直接将食品装进购物袋就算结完账了。 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任某共采用上述方式盗窃超市商品16次,其中最后一次被发现时所窃商品共计售价100余元。 而让法官惊讶的是任某表示,他所盗窃的商品自己都不吃,出了超市便扔掉了,仅仅是为了发泄压力,寻求刺激。 4月17日,经开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任某盗窃案件,但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任某却不见了踪影,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接受审判,法院据此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任某到底去了哪?这时,民警收到了任某发来的一封绝笔短信,短信上称他正在江边,自觉人生无望,意欲跳江。随机,公安机关在江边找到了正在闲逛的任某。经民警劝说后,任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改过自新,以后找份工作好好做人。 4月20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遵守相应规定,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案被告人因盗窃被查处后,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应该约束自身行为,但其却无故不到庭接受审判,将法律规定抛之脑后,实属不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