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喂,桐庐法院吗?我是李凯(化名),我之前从淘宝网上拍了3辆你们法院的法拍车,浙A****1和浙A****6这两辆我不要了,我跟你们说一下。”电话那头,小伙李凯提了个“任性”要求。 4月9日和10日两天内,桐庐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上架”了牌号为浙A****1、浙A****6和浙A****3的法拍车辆。经过几轮竞价,“拍客”小李分别以最高竞价3.02万元、2.25万元、2.59万元竞得上述3辆小汽车。 竞买成功后一周,4月17日,小李给法院打来文章开头的这通电话,明确表示对其中两辆车悔拍。 桐庐法院认为,竞买人小李在竞拍成功之后又故意悔拍,导致两辆法拍车流拍,其行为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司法拍卖程序进行,因此对小李缴纳的两车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小李罚款人民币1万元。 小李意识到了其行为的错误,表示认罚,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而当法官询问小李为何2天拍下3辆车又随意悔拍时,小李说,参与司法拍卖前未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也不清楚当前杭州市关于机动车增量指标的相关政策,甚至还认为司法拍卖设在淘宝网,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法官提醒:报名参与司法拍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内容,掌握司法拍卖的基本常识。竞买者的悔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权威,消耗了司法资源,属于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 广大竞买者要清楚,司法拍卖并非“娱乐”,在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竞拍,及时与承办人联系了解拍卖相关事项,切不可随意悔拍。一旦悔拍,竞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