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律师 杨甜: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微友:我父亲于去年过世,认定工亡。由于我小时候父母离异,父亲于两年前再婚,我与他的现任妻子在财产分配上有不同意见。涉及的问题是一次性工亡补助、商业保险、父亲个人存款及一套房产。
房产是我父亲和他现任妻子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各出资份额不明,贷款父亲偿还。现在涉及的人包括我、奶奶(父亲过世后离世)、父亲的现任妻子及她女儿(与前夫所生,离婚时已成年)。
我想知道房产及其他款项该如何分配?房产证我没见过,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对分配结果有影响吗?
签约律师杨甜: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一般而言,你父亲的存款属于他与继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可以确定是遗产。
商业保险理赔金,要分情况讨论:一种情况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第二种是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
至于房产,因房产是你父亲与继母婚前共同购买,如果房产证是两人名字,那就是你父亲与继母的共同所有,那其中一半是遗产,假如是按出资额按份共有,那其中属于你父亲份额部分是遗产;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人名字,从法律上讲属于该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你爸名字那可以作为遗产,如果是继母名字那是继母个人财产。至于你父亲出资及增值部分,如果确有证据该出资系用于购买房屋或者借予你继母意图(排除婚前对你继母赠与等情况)的,可以主张为遗产。
其次是确定继承人。结合你反映的情况,你、你奶奶、继母确定为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你奶奶在你父亲去世后死亡,因此发生转继承,也就是说你奶奶可以继承的份额,由你奶奶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由于你父亲去世了,所以你又可以代位你父亲继承原本应该由他继承你奶奶遗产的份额。
关于你继母女儿即你父亲继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取决于她与你父亲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目前法律对确定扶养关系并没有明确标准,一般认为是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一定时间且有扶养的事实,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事实。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父亲继女在你父亲与继母结婚时已成年,故不存在扶养关系,一般不具有继承权,除非她对你父亲承担了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