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磕掉门牙的案例很多
曾有家长向学校索赔190余万元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案例并不少见。除了眼睛受伤外,门牙磕掉也是老师和家长最头疼的事了,最后闹上法庭的也不少。
曾经有个5年级的男生,在学校走廊上摔倒磕掉门牙,家长向学校索赔190余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10周岁以上的学生离开教室去完成另一件事情,完全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故家长开出的高额赔偿金不成立。
还有一个11岁的小学生,跟同学拉拉扯扯时被推倒,门牙磕在凳子上飞了出去,医生说要等成年后才能种牙。孩子父母同样把学校及对方家长告上法庭,索赔6000元。后经法官调解,对方家长赔偿2000元,学校赔偿1250元,后续治疗费用由学校承担20%。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甜律师说,从法律关系上看,家长作为监护人将孩子送到学校或培训机构,双方就形成了教育服务合同关系。
如果孩子在里面受伤,家长可以根据合同法律关系追究学校或培训机构的违约责任;涉及第三方侵权的(比如其他同学),可以另行依据《侵权责任法》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这里还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的孩子,法律上是过错推定,即证明责任在学校或培训机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至18周岁)的孩子,则需要受害方举证证明培训机构或学校存在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