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车子”两字,法官神经马上绷紧
交谈中,杨某透露,她是潘某的第三任妻子,2011年结婚。她知潘某因其他借款而成了被执行人,但借款都发生在他们结婚之前,与她无关。因此,她才放心地到法院来,且是开车来的。
听到“车子”两个字,陶法官神经马上绷紧了,不动声色地从杨某口中问出车子的信息:这辆宝马车登记在杨某名下,是潘某买给她的。
在潘某看来,车子登记在杨某名下,而他借款案件发生在婚前,是其个人债务,法院是不能执行杨某的车子的。且杨某主动履行完该案后,法院就没理由再找杨某,潘某也就“安全”了。
得知杨某将车停在法院门外道路上,两位法官决定分头行动。陈法官在办公室将杨某稳住,陶法官去查看车子情况,并借机通知法院保安,迅速带来铁链锁将车轮锁住。书记员拿来封条,将车门封上。
之后,陶法官打电话找拖车公司,准备将车子拖进法院,但拖车公司一听到是豪车,怕出意外,不接这笔生意。这下,让杨某主动交出钥匙,是陶法官唯一的方法了。
经2个多小时的沟通,杨某承认,车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虽登记在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陶法官又给杨某吃“定心丸”,告诉她与潘某有债务纠纷可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保护其合法债权的。
最终,两人同意将车交给法院,杨某还表示会敦促潘某积极解决案件。
陶法官当即作出裁定当场送达,认定车子所有权,并将车子开进法院停车场。
经评估,这辆宝马车值70多万元,就算潘某继续当老赖,包括王阿姨借款在内的大部分案款有保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