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蒋血流不止,傅起身拿了酒店的毛巾,给她堵伤口。“后来我们一直在聊天,她跟我说不会报警,让我带她去医院。”傅说,自己当时又紧张又害怕,没有答应蒋的请求。
中午12点,蒋提出用自己的钱去前台续缴房费,傅同意了。“我正要掏钱,他却把整个包都拿走了。”蒋说,自己当时一心想支开对方,没有反抗。
傅揣着她的包下楼,一去不返。据他交代,之所以溜走,是害怕被抓。
“我现在很后悔,我想对被害人说句对不起。”傅双手被反铐在背后,他仰起头,叹了口气。
公诉人说,傅的故意杀人行为系犯罪中止,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量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被害人财物,涉嫌抢劫罪,建议在三年半以上五年半以下量刑。
傅的辩护律师指出,傅捅伤被害人后主动帮助其处理伤口,且案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至于之后拿包的行为,他认为,傅系临时起意,且被害人并未拦阻,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而非抢劫罪。
“被害人未加阻拦,是由于此前被告曾对其实施暴力行为。虽然之后停止了侵害,但威慑、胁迫作用仍然存在。”公诉人强调,蒋是怕再次受到伤害,才会将包交给傅某。
法官让傅作最后陈述。他沉默半晌,缓缓开口。
“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想了很多。我父亲前段时间患了癌症,因为这件事,我没能跟他见上最后一面……”傅哽咽了,顿一顿,带着哭腔继续说,“……我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做人,给母亲尽孝。”
傅的母亲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短发,皮肤黝黑,打扮质朴。儿子在庭上哭,她在下面默默拭泪。
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