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不到,7月22日上午,杭州市区也出现了类似的事件。
这次报警的,是杭州公交三公司。
三公司报警说,公司办公室已经连续两个早上接到同一个男子的投诉电话,说公交129路等候时间太长。男子情绪激动,说完问题,还附带威胁:要是这个问题不解决,他就要去把129路烧了,甚至还要来炸公交三公司……
接警后,交通治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当天下午就把出言威胁公交三公司的男子陈某抓获。
陈某26岁,安徽人,在杭州做地板销售已有多年。据陈某交代,他事发前两天,每天早上等129路,都要等很久(具体等了多久他也说不上来),让他大为光火(据公交三公司说,129路的发车间隙为10到12分钟,陈某第一次来投诉时,公司已经跟他解释,当时正好有一辆129路被人追尾,所以才会误点,但陈某根本不予理睬)。
因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陈某被交通治安分局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情节严重,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一个简单的“玩笑”,一句只图一时之快的“扬言”,也可能会入刑。
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郑重提醒,人民群众在提出自己的诉求或尝试解决各类矛盾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方法,用理智的态度解决问题。如果言语中存在违法犯罪言行,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