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进酒店抓“卖淫”
男子被带到派出所,醒酒后交代他姓李,1986年生的,江西人,是附近一家中式快餐店的厨师。
4月2日晚上11点左右下班后,他和经理在店内吃夜宵喝酒。期间,李某喝了5瓶二两半、酒精度有30多度的劲酒,超过平时3瓶多的酒量,一直喝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结束。
然后李某与经理各自回家,当时已经烂醉,走路都摇摇晃晃。事后他只记得一开始是步行回住处的,半路好像走到别的地方,记得闯进一户人家,有一男一女,具体做了什么不记得,好像是去救人。
李某说自己不知道,在快餐店喝完酒后强闯民宅之前,先到了一家酒店大厅,自称省厅的警察,来酒店暗访,调查卖淫嫖娼,嘴里还说一些狠话。
酒店员工看到了他醉了的样子,也没有理会,李某就自行离去了。之后他就先闹小区的岗亭,然后闯进了住户家里。
同事说,李某已婚有孩子,平时喜欢喝酒,有类似的失态行为,但没有这次严重。
虽然李某一再说,这次醉酒后回住处时路上发生了什么他记不起来,但这并不能免除他酒后行为的责任。
西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酒后发泄情绪,无事生非,追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