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郭某已被判诈骗罪
发现房子被郭某卖掉后,陈先生后来从媒体上看到一则新闻,这才得知真相——租客郭某因诈骗罪已经被判刑。
原来,这个萧山人郭某本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主管,但总觉得钱不够花。
她为了赚钱,甚至不惜诈骗朋友。
警方调查到郭某诈骗的事情有很多起,陈先生房子被她卖掉,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子案件,法院认定这起事实中,郭某诈骗了许攸15万元,而不是许攸方面称的20多万元。
郭某最后栽了,是 由于另一起诈骗案。
当时,她推荐朋友买商铺,收了朋友的定金、房款后,私刻公章,伪造票据,直到2012年3月份商铺真正开盘时才露馅被抓。
而事实上,早在2007年,郭某就把房子“卖”给了许攸。郭某一直续房租,就是想隐瞒房子已被转卖的事实。如果不是因为去年3月份被抓后她续不上房租,陈先生可能一直蒙在鼓里。
买家就是不肯搬出去
陈先生说,后来许攸虽然承认是自己上当受骗,房子仍然是陈先生名下,却一直不肯搬出来。
“他们说装修花了15万,希望我来补偿那个装修钱。”陈先生觉得,本着了事的态度,他愿意出一部分钱补偿对方,但装修全款肯定接受不了。
此后,陈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许攸一家人,因为许攸的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
经法庭传唤,被告许攸仍然没有出庭,所以法庭作了缺席审判。
庭上,陈先生生气地说:“他们还擅自把我家两堵墙都打掉了!我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我这一年的租金!”
法庭则表示将在调查同地段租金等情况后,择日宣判。
谁是受害者
这起案子里,房东陈先生把房子租给了郭某,郭某弄了个假房产证后把房子卖给了许攸。
许攸拿着别人的房产证,并未完成过户,就认为房子属于自己的了。
那谁是受害者呢?
法官表示,陈先生和许攸都是郭某诈骗案的受害者,但陈先生在这个事情中没有任何过错,他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而许攸虽然是诈骗案的受害者,但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因为他没有尽到审慎购买的义务。“最起码房子根本没过户,怎么能叫交易完成呢?再说了对方给他的房产证也是假的。”
法官称,许攸损失的这15万元购房款,只能向郭某追偿,而不能转嫁到无辜的房东陈先生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