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那件事,再现拍案惊奇
现买家要求房东给予经济补偿才肯搬出
近50岁的陈先生坐在萧山法院的原告席上,面对空置的被告席,一脸苦楚。
“这房子是我本人的!”说着,他愤愤地拿出房产证,“我这本是真的。假的那本上面的印花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看就能看出来不一样。”
他打的是一场离奇的官司,因为作为房东的他,出租房子6年,直到去年才知道,自己的房子早在2007年就已经被租客转卖了。
出租6年后租客消失了
昨天,陈先生在庭上说,他们夫妻俩都是下岗工人,因为“生活困难”,所以出租了这套位于萧山城区的广宁小区某幢302室。
这是一套安居房,2004年时他向亲戚朋友借钱买来,75平方米。
为了“补贴家用”,2006年9月13日,通过中介,陈先生就把这套毛坯房租给了萧山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主管郭某。租期是从2006年9月13日开始,签订了一年。
此后,郭某按时半年一交租金,并无不妥,合同一直续到2012年3月13日。
去年3月底都到了,郭某既没有提出来退房,也没有往陈先生卡里打房租。
陈先生觉得很纳闷,就打郭某电话,但发现她手机关机。
去那家保险公司找,公司答复说,郭某已经不是这里的员工。
5月17日,陈先生写了一封催租信,塞进302室的门缝里,希望郭某看到了能联系他,要么续租,要么退房。
房子居然被“卖”了
一周后,陈先生果然接到了电话,但打来电话的却不是郭某。
“我的房子你怎么来催租?”打电话的人是许攸(化名),自称他才是房东,并质问陈先生为何要来收租。
这下子麻烦了。
许攸是这么说的:他和做保险业务的郭某认识很多年,关系不错,这房子就是2007年花了20几万元从郭某手上买的,郭某还把原房东陈先生的房产证交给了许攸。
当然,许攸没有进行过户手续。因为郭某跟他说,房子是安居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只能将房产证抵押在许攸手里。
由于两个人都有一本房产证,名字都是陈先生本人,那这房子到底是谁的?
为了搞清楚情况,双方约定见面。
但许攸并没有拿出自己的房产证,而是在看了陈先生的房产证后,承认自己那本是假的,许还说:“你们没关系的,上当的是我,房子是你们的。”
陈先生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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