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升学有新规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4-01 08:30   

《办法》对学生退学有何规定?

对于年龄不足18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而对于年满18周岁,即使仍未完成义务教育,但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者,可以办理退学手续。

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学校可予以退学。如:多次留级或休学且年龄超过20周岁,不宜在校继续学习的;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15天或累计旷课45天,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办法》对学生的毕业、结业、肄业是如何规定的?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肄业处理,初中学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的情况,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退学和未完成学业终止学习的,给予肄业。

结业后通过学习重新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转为毕业。


来源:杭+新闻  作者:记者 王厚明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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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一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