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寿潜:动荡时代里的仁厚绅士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11-09 07:20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浙江巡抚署为“浙路风潮”一事转发外务部电文。

1909年的杭州闸口站,这是当时沪杭甬铁路杭州起点,位于现在的复兴路白塔附近。

1909年8月,沪杭甬铁路沪嘉(兴)段通车典礼在上海南站举行。

挑夫 名伶 饼师 妓女 僧人 牧师

浙江人人都以不购买铁路股份为耻

宁矫情以防私弊

1906年,沪杭段铁路分别在上海和浙江两地开工,标志着苏杭甬铁路建设正式启动。汤寿潜表示,要以“愚公之愚”达到造好铁路的目的。他还“不受薪金,不支公费,芒鞋徒步”,奔波于沪杭之间。

汤寿潜并不是愚干蛮干。他以日本铁道作业局的铁路组织、经营和管理的全套资料为蓝本,以留美铁路专科生濮登青提供的材料为补充,主持制订了《奏准商办全浙铁路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中有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征地、招股和监督等制度,是中国商办铁路史上唯一完善的铁路章程。

汤寿潜首先带头恪守公司章程,每月考勤。一切账目不时查问,工料出入、营业收支,尤为注意。“子弟、亲戚门生,至有佳者,经合例之股东荐保,亦必不用,曰宁矫情以防私弊。”

那时很多人以“铁路为利薮,挥股本如泥沙”(下文有例为证),汤寿潜可以说是用自己的行动树立起了榜样,身体力行,保证了公司制度的落实。

汤寿潜还创办浙江铁路学校,一面派学生去日本铁路学堂学习,一面“于铁路旁近之地,自开学堂”,自己培养人才。

1907年,汤寿潜还创立了浙江兴业银行(不是现在的福建“兴业银行”),筹集、调配筑路资金。浙兴银行成为中国最早的商业银行之一,总部在杭州,上海、汉口都有分行。当时浙兴银行存款总额在私营银行中基本上处于第一、第二的位置。

两浙人以身殉路

看中国人像模像样地自己开始建铁路,英方仍不肯废约,还开始派英国工程师勘测路线,结果被浙江民众赶了回去。英方继续施压清廷,要求尽快签订正式合约。

清廷一方面摄于国内舆论,另一方面又不敢得罪英方,炮制了一个欺压浙民、屈从英人的所谓“两全”之策,即把“借款”和“造路”分为两件事。既向英商借款,以路权作抵押,又表面上称是“自办”铁路,准许绅民“附股”。

1907年,清廷发出上谕,不提之前“废约”、“自办”的承诺,却说:“外交首重大信,订约权在朝廷。”

铁路学校印发传单揭露清廷的诡计:“人家有钱,偏逼着人家借钱!……借钱不过是面子,实情是霸占路线。……叫我们把股子去附在他名下,明明他是铁路主人,我们附股的不过是客。将来一切主意都要他出,一切事情都要他管。这条路全是他的了!借债哪有这种借法?”

清廷“变相卖路”消息激起了浙江商民的愤怒。1907年9月,正在工地主持施工的浙路公司副总工程师汤绪(湖州人),听说借款约定将在北京签字,气愤异常,开始绝食抗议。铁路学校的邬钢(宁海人)、姚定生(嵊县人)和叶景荣等人亦效仿绝食。汤绪和邬钢两人最终以身殉路。

1907年10月,汤寿潜主持浙路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致表示“款本足,无待借,路已成,岂肯押”,反对政府借款,并成立了“浙江国民拒款会”。全省各府也都开了拒款会,纷纷致电浙路公司支持汤寿潜。

浙江民间也自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拒款保路风潮。据记载,杭州的挑夫、上海的名伶、绍兴的饼师,甚至寺院的僧人、教堂的牧师和拱宸桥的妓女,莫不争相认购路股,“杭垣舆论、街谈巷议, 人人皆以不附路股为耻”。

汤寿潜还以公司总理的身份向全省各府发回电称:“殉路者已二人,杭且挑夫二三千人求股,人心如此,浙或不亡!潜惟死以报!”

在清廷发出卖路上谕之后仅一个月,浙江各地(包括上海浙籍人士)绅民认购铁路股款就达到2300万元之巨。这个数目几乎是清廷欲向英国借款数的两倍。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碧波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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