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2-02 08:31   

一江之隔政策截然相反

“仅一江之隔,为啥同一辆通勤车适用的政策却截然相反?”交了两万元罚款才取回公司大客车的湖北黄冈鸿辉汽车通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辉,很长时间都未能解开心结。

孙辉的公司拥有30多辆大客车,为黄冈市内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服务。9月初,该公司一辆通勤车驶过长江大桥到鄂州城区,被鄂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活动”为由拦下。

孙辉与客车注册地所在的黄冈市运管部门沟通,但被告知按照规定客运营运车辆是指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通勤服务车未纳入道路旅客运输范畴,不需要办理许可证。

多次协调未果,为了能顺利在两地跑,孙辉只好在鄂州租用旅游客车,“运营成本肯定比自家车要高不少。”

除了不同地区的政策冲突,还有企业反映,有的部门将各自业务互设为“前置条件”,造成办事“死结”。

福建莆田一家医疗集团打算在东部沿海某城市租用商业办公楼,开办专科医院。到卫生部门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时,卫生部门说,要先找规划部门把商业用地变更成医疗用地。找到规划部门,被告知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必须先拿到医疗执业许可证。几轮下来,企业只好宣布放弃。

还有企业反映,尽管国家和相关监管部门制定了明确政策,但到基层具体执行时,往往“走了样”。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监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不得以贷收费,但银行机构实际执行中,往往设置各种收费名目。

投资上亿元的示范项目6年办不完证

作为长江上游绿色船舶推广的重要配套设施、全国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示范项目,重庆一座LNG船舶加注码头投资了上亿元,但6年过去了,还迟迟未能完成审批,建成设施被闲置“晒太阳”,至今无法投入运营。

重庆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京没有想到,其投资建设的液化天然气(LNG)船舶加注码头,需要跑20多个部门,100多个审批事项,自2012年立项建设以来一直没能办完相关证件。

“国家政策支持,市场前景看好,重庆巴南区当时也积极招商,我们有技术和能力,所以决定在巴南麻柳建长江上游第一个LNG加注码头,规划加注能力20万立方米/日。”罗京介绍说,2012年2月,拿到重庆市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后,开始启动项目核准前置审批申报工作。

“相关部门都表示全力支持,交通运输部后来还把这个项目纳入全国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罗京说,本以为项目推进会很顺利,没想到一折腾就是6年。

记者了解到,建设这个LNG加注码头,所需的审批事项包括项目核准前置审批、项目核准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防雷审查、规划用地许可、国土证办理、岸线使用许可、施工许可、经营许可、单项验收等100余项,涉及发改委、海事、航道、环保、农业、交通、水利、规划等部门。

最近6年来,负责码头建设运营的富江公司副总经理张洪为跑“证”,一直在政府部门之间来回奔忙。他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一张项目审批进度表,表上列明“已完成事项”89项、“进行中事项”6项、“计划办理事项”34项。这129个审批项目要跑市、区两级20多个部门,还不包括10多家第三方机构。

罗京指着渐白的头发说:“我有多少个6年,企业又有多少个6年?”

据了解,麻柳加注码头早在2015年初就已竣工,并且具备了加注条件。但由于审批事项还没办完,这座已建成3年多的码头被迫闲置至今。

记者在麻柳港区看到,码头占地约50亩,设有加注、回收装置和监控装置,几只巨大的液态LNG储气罐矗立在江边,有多名工人及船员在日常看管维护。

罗京说,加注码头项目前期投资1.2亿元,闲置后每年财务成本、维护经费、人员工资就要几百万元,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负担。现在码头被要求进行第二次安全评估,后面还有很多事项要办,我们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运行。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虞洪波 综合新华社报道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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