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特质的人未必不适合做领导
成也“竞争”败也“竞争”,那是不是说,“竞争”特质明显的人就只适合做个人贡献者而不适合做管理者呢?李建是不是真的只能回去钻研他的技术呢?
未必。我们首先可以明确,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的职责并不一样,因此对员工的行为要求也确实很不同。可是在上述案例当中,李建的问题在于他成为管理者后,没有让“竞争”这一心理特质去服务于他岗位的变化。他仍将员工看作自己的竞争对象,而忽略了他们未必热爱“竞争”,更有可能产生挫败感。同时,他对外的竞争需求也没有很好地移植给员工,他对高质量的要求来源于要和最高标准竞赛,但他的动机并没有得到员工的认同。如果他在“竞争”的对象中将这些团队成员剥离,让自己和他们站在一起,去与外部团队竞争,就有可能是另一种效果。“竞争”特质完全可以变成对团队成员的一种保护而不再是伤害,作为管理者,可以为团队成员赢荣誉、争先进,以此凝聚团队。
李建的风格可以不是人前的仁慈关爱,但当他将“赢”成功地变成这个团队的标签的时候,塑造出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这时,员工的工作动力更多地就是一种团队的自豪感、荣誉感了。团队成员虽然辛苦工作,但他们知道这种辛苦是有回报的,他们的上司是会为他们争取到奖励的。
当然,在使得团队成员目标和团队目标一致的过程中,也不能忽略团队成员各自的诉求。小米、林峰等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李建可以根据小米热爱自由的特点尽量放权,同时避免让工作压力影响到她的个人生活;在需要依靠别人的协助和配合来完成工作时,也要给予他人充分的尊重和空间,不能把别人的牺牲当作理所应当,要懂得适时地强调别人的贡献,并且要分享成功的收获。
而超哥作为领导者的左臂右膀,李建要善用其所长,帮助自己与团队成员沟通,帮助宣传团队,迅速在企业内部形成团队品牌,而不是让他的优点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总而言之,内部竞争对于激活员工热情与动力具有一定的效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在企业内部倡导和促进合作的前提下,做到竞争机制健全、竞争方法得当、竞争频度和烈度适中,这样才能有效地规避内部竞合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