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脸部情况仔细检查后,童佩华认为张女士的过敏情况虽已消除不少,但留下了大量的黑色素沉着。“要消除这些黑色素沉着,主要依靠消费者自身的新陈代谢,同时配合一定的辅助治疗手段,短则半年,长的话可能需要两年的时间。”童佩华表示,导致张女士现在的皮肤状况,有两个原因:
1.消费者使用的化妆品激素成分偏多,属于有缺陷的产品。2.美容院处理急性过敏的方式不正确。
同时,童佩华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立即停用该化妆品,同时配合冷敷以及涂抹一些低能量的护肤品,比如强生婴儿护肤品等刺激性少的产品,并且适度补水。
消费者获赔两万元
经过协商,最终,该美容院和厂方代表同意各自承担1万元,由此,张女士得到了一次性两万元的赔偿。“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不要赔偿,只要原有的皮肤状态。”张女士说,自己再也不敢尝试类似的“快速美白”产品了。
针对此次事件,余杭区消保委经济开发区分会相关负责人吴刚说:“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此外,吴刚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美白护肤产品时,自己要先做好功课,了解基本的化妆品知识,产品使用前一定要做皮肤测试,一旦发生过敏要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不要盲目乱涂药膏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