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信托产品转让 小心风险同步转移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3-22 06:42   

全面了解产品风险

小心项目风险同步转移

客观地说,对于信托转让方而言,转出未到期信托产品并不划算。假定有一个投资者,他手头持有一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10%,期限为2年,若持有满1年后转让,不仅损失第二年10万元的收益,由于转让时在价格上作出一定让步,加上转让费用,最终的损失会更高。

而对于受让者来说,除了可以在收益上占到便宜外,也要注意风险防范。之前频繁传出的信托产品兑付危机,虽然没有普遍意义,但确实也暴露出这一行业的风险。

因为,个人投资者一般在两种情况下转让信托受益权,一是急需资金;二是提前了解了项目的一些不利信息,对项目的风险及未来的收益保证不太看好。因此,不排除转让活跃是一些投资者为规避风险而提前出手。信托转让后相关风险也一起转移,如果接盘者选到好项目,收益显然会比新项目更可观,若不慎买到风险较大且遭遇兑现难的产品,就要承担高风险,甚至有可能会面临损失本息的风险。因此,淘金“二手信托产品”更适合有一定专业基础并能甄别项目好坏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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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风险日益积聚

部分银行停止信托代销

由于当前地产类信托刚性兑付危机频发、艺术品信托被指泡沫加剧、矿产和能源类信托因资源价格受经济影响波动较大而导致收益的大幅波动,商业银行为避免代销信托理财带来的客户风险和相应的法律纠纷,对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和信托产品的代销越发谨慎。

由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受“中诚信托违约风波”的拖累,工商银行已经不再代销信托产品。

而吉林信托10亿元矿产信托已经逾期,建行也被牵连在内,目前建设银行也已经不做信托代销。其他银行虽然未停止,但数量非常少,而且不公开发售,只对本行私人银行等高净值客户以预约形式发售。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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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四年的发展,信托业已成为资产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业“老二”,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下,2013年我国信托业资产总规模创历史新高,达10.91万亿元,与2012年的7.47万亿元相比,同比增长46%。伴随着中国信托业的高速增长,信托产品的二手转让市场日渐受到关注。部分第三方财富中心专业网站上专门设立了信托产品转让的频道,进入一季度末,信托产品的转让更有增加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