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信托产品转让 小心风险同步转移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3-22 06:42   

“一个愿买一个愿卖”

交易手续并不复杂

国内信托等理财产品转让平台主要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及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等交易平台,目前并不活跃。北京金交所发布的信息仅几条,不过每单多为上千万的规模。

相比交易所平台,更活跃的是信托公司和第三方理财机构,且多在熟人或机构客户间完成转让。原因在于,首先熟人之间相互信任;其次,信托公司也不太愿意公开挂牌转让。因为,出于对公司声誉的考虑,公然挂出这类信息,有点砸招牌的意味。

另外,在达成买卖双方意愿之后,不同的信托公司对合同号的转让变更也是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投资者有意向要转让自己的信托产品,一定要先问询相关信托公司产品是否可以转让,相关费用是多少,再进行相应转让操作。

信托产品转让的手续费,不同的信托公司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转让方和受让方会一起到信托公司签订三方《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过程中还需要向信托公司支付一定手续费,若通过第三方撮合还需要支付一定佣金。像某第三方理财机构对产品的转让方收取费用,大概有1%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二手信托的存在起码有两年以上,但成功率是不高的,主要是供需双方的要求不对称。通常,购买信托产品的投资人都是“富裕阶层”,拥有很多不动产。如果出现急需用钱的情况,其融资渠道也是比较多的。比如可以进行银行抵押,其银行贷款利率是低于信托预期收益率的,这种情况下,信托转让的价格并不会有特别的折价或者让利。但是作为受让方来说,有一个心理总希望能够以较为实惠的价格“扫货”。

在某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转让平台”目录上,一共有12款产品,只有一款产品成功交易,其余要么已经结束(信息失效),要么还在等待“买家”。

这款名为“爱建—南通如东”的24个月期限产品,合同金额150万,以163.8万的价格成功交易,收益为9.2%。信息显示,转让信息挂出时,产品还有16个月的运行期,转让者愿意拿出部分收益给受让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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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四年的发展,信托业已成为资产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业“老二”,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下,2013年我国信托业资产总规模创历史新高,达10.91万亿元,与2012年的7.47万亿元相比,同比增长46%。伴随着中国信托业的高速增长,信托产品的二手转让市场日渐受到关注。部分第三方财富中心专业网站上专门设立了信托产品转让的频道,进入一季度末,信托产品的转让更有增加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