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加价”“挑客”谁来监管?全程使用肯定影响行车安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2-28 06:49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汽车管理处工作人员顾建信表示,运管并没有对此作出相关规定,但在《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却有所涉及。司机在行驶中打电话将被处以扣分,扣分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影响其服务质量等级。

“《考核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至今仍在实施中。”顾建信说。

家庭住址、单位信息、手机号码

这些不再成为“隐私”后会否带来安全隐患?

自从有了打车软件,在某机关单位上班的陈女士逐渐放弃原本的骑公共自行车上下班,转用打车上下班,享受便捷的同时也让她生出困惑:如此一来,打车软件公司不仅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还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即使在打车后,岂不也能轻易地找到自己?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根福表示,打车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合同法律行为,乘客打车,必须告知起始点和终止点,这从合同双方履行来说,是乘客的一种义务。然而,打车软件公司在知道这些信息后,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也有人担心,打车软件公司一旦大量掌握乘客的信息,即使打车软件公司不将这些信息告知第三方,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宣传广告推送之用?吴根福说:“打车软件公司同样没有权利,即不能将这些信息作为商业用途。”

“严格来说,依法保守相关个人信息,这是打车软件公司法定义务,依据现行的《合同法》及《刑法》等相关法律上均有所规定。”吴根福说,这和医院不能把婴儿的出生信息泄露给奶粉公司、汽车公司不能把车主信息泄露给保险公司等等,均是一个道理,一旦涉及,均有泄露个人隐私之嫌。

是我们绑架了打车软件的初衷?

还是打车软件绑架了我们原有的生活?

打车软件产生的初衷其实挺美好,鼻祖摇摇招车创办之初,就是致力于让人用快捷、有趣的方式享受到私人专属接送服务。快的打车成立,也立志于为打车乘客和出租车司机量身定做,让乘客快捷方便地实时打车或预约用车,司机减少空跑增加收入。

如今,打车软件国内发展近两年,这场移动互联网狂欢却生出了诸多争议。

是我们绑架了打车软件的初衷?还是打车软件绑架了我们原有的生活?这一问题并没有答案,只是在采访中,不少乘客表达了这样的态度:“希望软件便民的初衷不要改变,高科技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但不要绑架我们的生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恩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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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红火,因为它找到了需求市场:快速了!便捷了!便宜了!这场抢滩圈地的战争,还没有拼到最后,社会对其的质疑却已经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