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品牌13件实木家具没有一件“全实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1-07 07:33   

    省消保委:

    杭城实木家具市场“七宗罪”

    昨天,浙江省消保委指出,目前杭城实木家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标识标签不规范、材质都由销售员说了算。

    家具最主要的就是主材和辅材的标注。调查发现,经销商标注的主材只包括家具的主框架、主面板,按照经销商的说法,一件家具的70%以上的材料立马变成了辅材。而根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家具主材包括90%以上的材料。

    另外,有很多商家在标签上只标注了主材,辅材只字不提,全部是由销售员说了算。

    2.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经销商用非实木家具冒充实木家具进行销售,以价格便宜、材性差的木材混充较贵的木材,以大面积使用差的木材混充全是较贵的木材等。

    3.虚假宣传,商家不肯在单据上写明材质。

    销售时,商家都是说得天花乱坠,宣称全实木,质量如何、环保性能如何等等。当暗访员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写明是否全实木家具或主材和辅材是什么时,销售员却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肯写清。所有经销商几乎是同一说法,“发票上一向都不写什么材料的,这行业就这样的”。

    在暗访员的一再要求下,也只有2家愿意在发票上写明主材,其他均不肯写明,莎乐美一听要写明材料,立马说“那算了,我们不卖了”。

    4.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按照国家2001年颁布的强制性标准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规定,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使用说明必须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给予说明等。标准要求出售的家具产品必须具备使用说明。

    而据省消保委对128家经销商的市场调查情况来看,99%以上的经营者无法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

    有很多销售员根本就不知道产品使用说明书是何物;有的拿出厂家产品的宣传画当作产品使用说明书;更有甚者以放产品说明书会被别的商家偷去他们的技术作为理由。

    5.不提供发票。

    销售家具却不能提供发票,或者开具发票要在原价格上增加税点。

    暗访员购买列维士品牌家具时,市场和厂家都无法在第一时间提供发票,原因为列维士还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承诺在15天后补开发票,但直到现在还是无法给出发票;购买山东吉美乐家具时,暗访员也碰到同样的情况,原因也是吉美乐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向厂家索取发票时需要额外支付17%的税费;有些市场甚至告诉暗访员,要带上身份证、销售凭证等一系列材料去税务局开;个别市场甚至要求暗访员提供个人身份证、账户、手机号、工作单位等信息。

    6.虚假宣传后,80%厂家不肯退货。

    在退货环节上,商家的第一反应几乎完全相同,“我们在销售时根本就没有说过全实木的”。而更有甚者,美利坚妮的商家说“你是不是瞎了眼了,如果没有瞎眼就不要乱说”;巨桑在销售过程时称“有问题,100%可以退货”,而当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要求退货时,这却成了一句空话,巨桑甚至用“你买回去什么用意我是知道的”来拒绝;列维士表示“两千块钱能买到全实木餐桌吗”,直接把退货要求推给了市场;世傲说“指接木就是小木头拼的,就是实木”……

    7.市场给消费者的承诺只是“水中捞月”。

    暗访员发现,在一些家具龙头企业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同时,杭城多家大家耳熟能详的家具大型市场也存在着市场管理不规范、无法兑现承诺等问题。

    这些家具市场宣传的先行赔偿、30天无理由退货,10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及不满意就退货,看似给了消费者实足的保障,但在厂家不愿意退货,要求商场退货时,市场却找出诸多理由,为宣传的承诺找出附加条件。如无条件退货前提是厂家不肯退货时才能予以适情处理,还需要双方协调下,由消费者去做相应检测,以证明厂家的确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不满意就退货不包括样品、打折产品和没有使用过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方薇 通讯员 陈一鸣  编辑:易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