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如何叠加?
答:调整后同时符合人群类型和房屋类型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可按同一类型择高、不同类型叠加计算,最高叠加上浮比例为70%。

五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享受次数如何调整?
答:原缴存职工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贷款额度上浮优惠。调整后,不再受次数限制。
六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规则如何优化?
答: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相应核减贷款次数。本条政策暂定实施期限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出售情况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权属转移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举例:缴存职工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购买了自住住房A和B,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已结清,在杭州购买自住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按首套房认定。
1.出售住房A和B(须权属转移)的一套或两套;
2.购买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
七 本次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何时实施?
答:合同网签时间在2026年4月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住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6年4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网签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
八 杭州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