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07:56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42.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统筹领导,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强化对平台经济、平台企业的政治引领,加强新兴领域和新就业形态群体党的工作。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县乡治理权责明晰化、组织模块化、事项集成化、手段智能化、协同高效化,推动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增强乡镇(街道)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完善“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村社班子高效运转。健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机制,完善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功能,充分发挥解决信访和矛盾纠纷的终点站作用。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度,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5%以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创新社区与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推广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民生议事堂”、“契约化”共建等多元参与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持续深化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政治引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基层执政阵地。深入实施万村善治工程,全省5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善治社区(村)”目标。

43.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率先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率先破解执行难问题。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工作衔接机制,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加强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普法力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创新“信用+”治理体制,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推动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

44.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建立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海上船舶、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金融等全链条精准化的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遏重大”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面加强经济安全,强化资源、能源、粮食安全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经济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消除海塘病险,深化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与防控试点,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发展社会救助力量,推广巨灾保险。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推进网络空间社会共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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