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07:56   

九、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4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落实“七张问题清单”亮晒整改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深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常态化实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探索省域层面抓城市基层党建新机制,推进两新党建“三年创优、整体跃升”,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领导干部领导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新能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先试。

46.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统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机关、清廉村社、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交通等一批清廉标杆,建设清廉文化高地。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四风”、树新风,坚持和深化“后陈经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察联络站作用,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检监察与组织、司法、财会、审计、统计、群众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浙江实践。

47.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建设一体化资源系统和应用数据仓、专题库,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设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迭代升级“浙政钉”“浙里办”,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全面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业务场景,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以“城市大脑+未来社区”为核心业务场景,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高效性、整体性。构建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数字治理体制机制。全面实施网络安全整体能力提升行动,构建一体化数字化改革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48.强化政策制度创新。按照共同富裕导向,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系统性变革。聚焦重点领域,研究出台省级相关配套政策。主动承担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努力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

49.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抓落实机制。省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省委、省政府建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大成集智机制,搭建国际、国内、省内和企业等多层次智库平台,聘任省委智库顾问,为推动示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50.建立争先创优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相关部门就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进行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打造更多最佳实践,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建立最佳实践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普遍性经验,反馈体系效果,形成浙江标准,及时向全国复制推广。持续深化“两个担当”良性互动,进一步建好用好省直单位厅局长和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等赛马平台,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改革突破争先,建立健全全面立体透视察人识人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51.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评价考核体系。结合“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深化统计改革,科学设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标准和方法,探索建立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价指数,全面反映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更好反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

52.凝聚全社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坚持群众主体,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旗帜鲜明地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人民团体引领服务联系群众功能,充分激发全体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和团结互助,走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之路。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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