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医保新政:临安“同城同待遇” 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保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13 10:35   

杭+新闻讯 病有所医、弱有众扶,医疗保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2007年,杭州市率先创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2018年,随着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施行,杭州市的医疗保障水平步入全国前列。

在杭州,职工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还能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在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政策虽好,但几年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降低企业负担,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等呼声越发强烈。为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对症下药”,对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办法》中的具体政策和亮点。

推进市级统筹 临安人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医保待遇

原先,杭州市的医疗保险分为5个统筹地,即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淳安县、桐庐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地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统一的,但各地仍存在一些碎片化政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部分差异。

如今,临安已撤市设区,为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按照新《办法》,从今年开始,全市设置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按照“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统一全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在做实市级统筹之前,允许三县(市)根据实际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分步实施。

今年1月1日起,临安区医疗保险正式纳入市区统筹。这意味着,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医保已与主城区实现一体化,临安人也可以和杭州市区其他市民一样,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优化营商环境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一降一升”

职工医保与广大百姓息息相关。根据新《办法》,职工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了1.8和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此举的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与此同时,新《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在提高政府筹资补贴的同时,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650元调整为900元。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240元调整为27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二档筹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800元;增加三档参保政策,筹资标准为1650元。市区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选择一档或二档缴费,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三县(市)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在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档次内选择。

来源:杭+新闻  作者: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洪晓静 记者 张之冰 摄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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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对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已于1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办法》中的具体政策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