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缺急需人才随到随评 高层次人才坐上“直通车”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1-25 10:42   

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办法明起实施

浙江日报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随着我省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特别是近年来人才流动频繁、高层次人才需求大、长三角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此前沿用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不适应现阶段职称规范管理等要求。为此,省人社厅日前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将于11月26日起实施。

新办法都调整了哪些内容,会对职称评审管理带来哪些变化?本报邀请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跨省工作有了申报渠道

人的流动是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浙江作为人口净流入大省,如何保障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定机会?新办法明确了一系列实际举措。

跨省工作的人才有了职称申报渠道。该负责人介绍,过去职称评审是“哪里人哪里评”,要求申报人的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所在地一致。如果实际在杭州工作,但社保交在上海或者北京,就无法在杭州进行职称申报。在人才流动频繁的当下,这一要求无疑对灵活就业造成了不便。新办法明确,今后即使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浙江,也能在我省进行职称评审申报,且结果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常设评审组织确保了紧缺急需人才职称“随到随评”。新办法强调,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常设评审组织,健全一事一议相关制度,及时做好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和外省调入等人才的职称认定工作。

新办法也为长三角加强人力资源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新办法明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实行职称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书。今后,我省将在此基础上逐步破除长三角人才流动“堵点”,继续探索长三角专技人才互认。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蒋欣如 通讯员 童伟宏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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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特别是近年来人才流动频繁、高层次人才需求大、长三角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此前沿用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不适应现阶段职称规范管理等要求。新办法明确,今后即使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浙江,也能在我省进行职称评审申报,且结果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大数据助力申报减负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用上了统一平台——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