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萧委办[2006]33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6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要求见《2020年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020年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户籍(含在杭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
2.部分专业职位户籍扩大至杭州市外。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生”的,用于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
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1)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2)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项目服务年限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0年9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9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相应的大学英语等级水平。
(4)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