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
社保、医保业务是否要分开办理?
答:自2020年8月13日起,原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的“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将分别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承担。
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职能,医疗、生育保险统一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8月13日起,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分别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费征收模式、养老金发放时间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保持不变,即实行当月应缴社保费,税务部门在次月征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人员待遇发放时间均无调整。全省集中后,业务办理时间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布。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缴费明细等信息?
答:我市纳入全省统一社保信息系统后,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单位发放情况等,但具体内容及展示格式有所变化。
2020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会不会因全省集中工作推迟发放?
答:杭州市将根据省统一部署要求,按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养老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都没有变化。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有无影响?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集中,此次停机切换不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特别提醒: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机关事业单位需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省内跨市就业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
答: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办理实时转移,实行退休前省内一次归集。
对于业务暂停办理,大家如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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