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因消防通道被占而耽误救援的火灾。对此,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消防“生命通道”,是指满足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等要求,在紧急情况下供消防队专用,使消防员和消防车等装备能到达或进入建筑物的通道,包括城市各级道路、居民住宅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道路、消防车取水通道、建筑物消防车通道等。
本次集中治理重点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将对在消防通道内违章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违法新改(扩)建;违章占道、违章搭建或设置摊位;设置固定铁桩、水泥桩等有碍于消防车通行的固定设施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进行整治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若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将被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