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请查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1-13 17:10   

No.3

审核上报

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至市住保房管局。

No.4

评审论证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企业及项目进行汇总统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扶持名单并予以资金扶持。评审结果将通过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No.5

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异议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及证明材料。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住保房管局对异议对象重新进行审核,确定异议成立的,取消其项目奖补资格并予以公告。涉嫌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No.6

资金拨付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成立的,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扶持资金文件,并按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

本资金对事后项目进行资助,资金拨付方式为一次性拨付。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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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审核上报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至市住保房管局。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住保房管局对异议对象重新进行审核,确定异议成立的,取消其项目奖补资格并予以公告。小编送上一份申报指南No.1网上下载申报企业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fgj.hangzhou.gov.cn),并以企业在杭总部为单位,下载填写《杭州市2018年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