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综合 在被问责的板子击中后,有的党员干部背上了思想包袱。那么,党员干部被问责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被“贴上标签”“打入冷宫”“永不叙用”了呢?
当然不是!
杭州市余杭区一位街道干部,在6年里被问责了3次,也被提拔了3次。“如果一直做‘鸵鸟’肯定一事无成,问责倒逼我考虑问题更全面、细致,提高了判断能力与工作处置能力。”他说。随着问责制度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多数干部在思想意识上从被动问责转变为主动防错。
但不可否认,一些问责也出现了“走样”的苗头。用好问责利剑,需防止出现凑数问责做样子、问责泛化等苗头,防止问责过程中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干部期盼精准问责
记者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个别地区存在泛问责、错问责等现象,让少数干部产生了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心理,积极性、创新性和探索性有所减弱,甚至怯于担当。
有少数受访基层干部反映,曾经遇到过同一事项被多次问责的情形,因为不同部门之间互不通气而出现重复问责。
东部某省一位组织系统的干部说,有干部曾先后四五次被纪检和组织部门了解情况。“有的是组织部门刚刚调查后,纪检部门又去调查;有的是纪检部门已出具过了结书,其他部门却不知道。”
还有干部反映,个别地方在问责干部时,出现了由点及面、由此及彼等现象。西部一位基层干部说,有的干部在工作上犯了错误,就被贴上标签,甚至“越问越远”。当地一家国企负责人反映,上级部门调查他时,一直查不出问题,就把他过去近十年的情况都查了一遍。
记者总结了个别地方出现问责形式主义存在的几个特点:
一是属地式问责,涉事者无论事发何地,户籍所在地都难幸免;
二是职能式问责,无错部门可能“躺枪”;
三是强压式问责,额外工作增添额外负担;
四是计时式问责,“刚播种就要收获”导致“按下葫芦起了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