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照片“骗过”人脸识别设备
已是公开的秘密
“如此出售人脸照片,是否合法?”对此问题,“人脸贩子”钱鼎中笙直接给出否定的答案,“企业需要这些数据来提升技术,我出售的信息有助于技术进步。”
在安恒信息安全研究院院长吴卓群看来:“此类交易和传播已完全构成犯罪,人脸照片的非法交易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他介绍,目前人脸识别在不少领域已经有广泛应用,但在很多方面这项应用的安全级别并不高,比如此前某快递柜曾被旁人用人脸照片打开就说明了这一问题。“这些快递柜大多采用单个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而且在后台并没有大数据计算,而这部分人脸识别设备在很多方面都在使用,短时间较难更新,这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除此之外,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运行脚本的方式将静止的人脸照片制作成动态版本,这种方式就有可能‘骗’过部分技术能力较弱的企业的人脸识别设备。”吴卓群介绍,“虽然目前在支付领域还没有人能通过人脸图片或动态图片来攻破,但如果对人脸图片的应用和识别不再加以限制,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
人脸识别技术发展进入爆发期
如何规范人脸照片使用行为
“从技术角度来看,人脸识别技术是创新的成果,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人脸图片则是属于个人的重要隐私。”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瑾言认为,“未经本人允许私自使用、销售其照片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除此之外,未经本人允许传播、交易其照片和身份信息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这已经违反刑法。但现在很难找到和人脸照片使用相适应的规则和法条。”
夏瑾言说:“目前人脸图片的应用上还存在随意收集人脸数据信息的情况。此前一款名为‘ZAO’的App就因为用户隐私协议不规范、存在数据泄露风险等网络数据安全问题被工信部约谈。除了这家公司,工信部还曾以‘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况’约谈其他多家互联网企业。”
实际上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进步,相应企业的数量也在飞速增加。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包含“人脸识别、面部识别”企业共4514家,在2017年时这一数据仅为700家,2018年这一数据达到1720家,新增1020家,今年新增的相关企业数达到1706家。也正是因为蓬勃兴起的人脸识别技术,使得人脸图片变成不少企业研发技术过程中的“必备品”。
对此吴卓群认为,规范人脸图片的使用不能仅靠约谈来解决,必须要让这一行为“有法可依”。“即便企业获得用户的许可,也不能任意使用用户的人脸图片,对于人脸识别企业来说,人脸图片中的数据是可用于研究的重要基础,所以相关行业应当要求企业审慎对待人脸图片,进行计算的人脸样本也需要控制在一定的数量级内。”
此外吴卓群还建议市民,在使用手机应用软件时,务必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避免自身照片及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