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办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哪些行为属于袭警辱警行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22 08:09   

袭警辱警典型案件

1.磐安5人袭警辱警案

去年2月17日12:58,磐安男子孔某、余某(孔某女婿)驾车途中遇交通堵塞,两人不听现场交警指挥,逆行进入另一车道,并对交警进行谩骂,还与现场群众发生争执,被民警劝解后,两人仍不解气,纠集家人朋友到现场对执勤民警进行谩骂、殴打,造成4位民警、2位辅警不同程度轻微伤。事后,磐安警方对孔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以妨碍公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4名违法行为人因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

2.龙泉袭警案

去年2月21日晚,龙泉一住户因小区门卫未及时打开阻车栏杆,与门卫发生争执.纠集家人对栏杆等设备进行破坏,对执勤民警进行拳打脚踢。事后,肇事方两人被刑事拘留。

3.衢州诽谤民警案

去年3月14日、15日,江山人徐某(曾涉故意伤害案被当地法院判刑,但徐某一直不服,认为办案民警因受贿存在徇私枉法)两次将打印好的多张“我的冤案错案”等书面材料张贴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栏及江山纪委信访室大门旁的玻璃窗上,捏造并散布办案民警受贿事实,损害民警人格、名誉。事后,徐某因诽谤他人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4.临海男子掌掴辅警案

去年8月16日中午,临海县公安局涌泉交警中队辅警孙某在涌泉镇灵泉街上执行整顿停车秩序执勤时,发现许某骑电动车涉嫌酒驾,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拒绝,对孙某进行谩骂、辱骂及言语上的威胁,并掌掴孙某。当日下午,当地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某刑事拘留。

5.余杭女子辱骂交警案

去年8月23日8时许,余杭女子沈某因违规驾驶电动车被执行民警拦下,民警李某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10元的当场处罚。对此,沈某不予配合且大发脾气,并弃车负气离开。为发泄情绪,沈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及微博中发文辱骂执行交警并配现场图片。事后,当地警方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淳安涉警谣言案

今年6月30日上午,淳安交警程某携辅警唐某在执勤时,遇到一位大妈骑电动车送大伯赴医。其间,大伯病情加重,程某迅速联系同事安排警车协助,唐某则陪同家属一起赶往医院,遗憾的是患者最终未能抢救过来。

7月1日,淳安当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传播交警纠违时将电动车驾驶员吓死的假信息。经查,谣言信息发布人为余某,其在某公园听闻该事后,未经核实即发布。事后,余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杨丽 通讯员 陈谊 杨悦 蒋玲婷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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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浙江警方结合工作情况,制定了浙江版《办法》,对于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查处、决不姑息,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事后,徐某因诽谤他人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9.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企图使民警及其近亲属受到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