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垃圾分类新标准来了!刚刚获批!施行时间定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02 07:08   

加大对“混装混运”问题处罚

最高罚款10万

此前,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效果欠佳,既与群众的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后期处置不够规范、不够到位有关。

不少市民吐槽“我家的垃圾明明分好类的,清运车却混在一起运走了”“垃圾分类我们肯定支持,但前面分、后面混,这样的分类要不得”。“混装混运”无疑是垃圾分类的绊脚石。

新修改《条例》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新《条例》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单位,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目前,全市已全面推行“绿车对绿桶、黄车对黄桶”的管理模式,对803辆垃圾清运车进行了标识,一旦发现“混装混运”,可以第一时间向市城管局反映。

此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废弃物应当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其他易腐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市城管局表示,目前杭州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的项目建设。等到明年临江焚烧厂等项目建成后,杭州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将基本建成。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丽娜 任彦 制图 叶丛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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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增“信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