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2020年机构养老
每百人床位配比不低于4.5张
近日,《杭州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修编》获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该专项规划期限近期至2020年,与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远期展望至2035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衔接。
在床位指标上,每百名老人社会养老总床位不低于5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并应着力提高现有床位的利用率。至2035年,根据老年人口增长趋势,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床位总量的稳步增长,每百名老人社会养老总床位不低于5.5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5张。
在用地指标上,规划至2020年,市区老人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至2035年,保持老人人均不低于0.25平方米。
在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发展养护型机构,突出医养结合,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规划至2020年,机构床位中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失智床位比例六城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不低于6%,其他区、县(市)不低于4%。
在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方面,完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一处面积较大、功能齐全、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建议为2000~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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