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收到市民800多条建议意见 他们说了什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又是怎么回复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22 07:32   

关于加装电梯

99人同意,1人不同意怎么办?

建议补偿低层业主利益

开展充分协商讨论

“因为一户反对,眼睁睁看着装不成。我们希望在这次两会后能有细则出台,不能一票无理由反对就否定一切,让那么多人失望!”——龚燕云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感觉意见统一太难了。我们小区一年多了,还停留在填表阶段。”——市民王先生

“民意直通车有不少市民捎来消息说,既有小区加装电梯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实事好事,但是有时候统一意见比较难,能否不要‘一票否决’?”快报把问题带到市两会,民进界别政协委员侯公林率先回应,“这个问题,我们关注很久了!”

两会前,对于加装电梯这件事,侯公林深入街道、社区多次调研。

“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能加装电梯,这是符合情理但违背上位法的事。”侯功林说,“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票否决’的依据是什么。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归个人所有,不允许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条款。旧楼加装电梯一事上,个人的物权(包括采光通风出行道路等)不能因为超过2/3的人同意就被忽视。”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解决办法,侯公林认为,要让100%业主同意的关键,应该是保障低层住户的利益。

“在实际走访中,我发现投反对票的基本是中低层住户,因为对他们而言,加装电梯可能会影响采光、通风等,而且他们原本就住得不高,走几步楼梯就到家了。”

基于此,侯公林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高层作为电梯安装的既得利益者,应该承担全部的电梯安装费用。如果要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议政府应该改变补偿款的使用对象,改补偿高层业主为一楼低层住户,这样更能体现公平性原则。

此外,他还建议街道和社区应当站好自己的一班岗,组织业主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保证每一位业主尤其是老年人完全知晓并同意“协议书”及图纸的内容,保证信息传达顺畅,推动这项民生实事更扎实、更快发展。

关于养老

设立小规模多机能的复合式居家服务机构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我是独住老人,77岁了,退休老师,希望社会可以居家养老,解决两餐饭,我就不用去敬老院了。”——邓女士

“很多老人因为腿脚问题不能下楼买菜、散步,去医院看病也很困难,只能在家待着,心里真的很难受……”

——王靖云

近年来,杭州市出台了不少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为在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急速增长,社会整体对照护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90%的老人不得不选择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最大的难题是没有全天候的日常照料,人大代表贺晓卿建议,应鼓励社会服务机构设立小规模多机能的复合式居家服务机构。

贺晓卿说,这种养老机构属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糅合了日间照护、居家(上门)及暂住服务三种服务模式。可以白天过来,在这里吃顿午饭,晚上回家。如果家属想短期出远门,老人无人照顾,就可以到这里小住三五天或一周半个月,服务非常有弹性。

“这里提供各种日间照料服务,24小时有护工看护,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有更多老年朋友可以交流,对老人来说,不必远离熟悉的生活环境,日常生活会更加舒适,心情也会更舒畅。对于家属来说,三种服务模式的配搭,也减轻了日常照顾负担。”

相比起大型养老机构或统一的照顾模式,这种小规模多功能的机构或许能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比如为老人提供康复服务,让老人与社区能有更多互动,可以提升老人生活质量,实现真正居家安老的心愿。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王青 见习记者 凌姝文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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