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去湘湖游玩 这些事情不能做 第一部保护湘湖的地方性法规昨起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02 07:15   

规定区外搭帐篷、游泳垂钓……

这些行为被列上了“黑名单”

很多人来湘湖旅游,喜欢带上一顶帐篷,在湖畔度过悠闲的时光,不过,《条例》施行以后,搭帐篷也有“讲究”。

考虑到水源保护区、绿化养护、草坪保护等因素,游客只能在湘湖二期景区指定范围内搭建帐篷。允许搭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节假日(8:00-17:00),其余时间段均不允许搭设。

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景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实行限行期间,绿化草坪养护期等特殊时间段,禁止搭设帐篷。

不过,也有游客发问:湘湖水质那么好,夏天能不能在里面游泳呀?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因为湘湖是萧山的“母亲湖”,也是萧山的应急备用水源,所以在整个度假区范围内的公共水域禁止游泳、洗涤物品等会造成湖区污染的行为。

和其他湖区一样,屡禁不止的偷钓鱼也是一个很让度假区管委会头疼的问题。对此,《条例》规定,景区内的所有捕捞活动应当服从湖泊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的需要。在湘湖景区范围内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垂钓区域外,景区内其他区域均禁止钓鱼。

在《条例》出台后,还会专门针对偷钓鱼现象进行执法。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游客出现了上述违禁行为,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如果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条例》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擅自在湖区投放、使用游乐设备、运动船艇,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条例》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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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翟文斌 见习记者 严佳炜  编辑:实习编辑 王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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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条例》规定,景区内的所有捕捞活动应当服从湖泊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的需要。《条例》中明确,萧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湘湖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解决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