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超标车需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车辆有三年过渡期
鼓励购买保险
在严格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同时,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将规范车辆登记上路。
备案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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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范围
消费者于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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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时间
杭州市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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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地点
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到以下备案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全市各交警中队、相关电动自行车宣教点及就近的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