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修订控烟条例:幼儿园、中小学室外也禁烟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22 19:06   

    ●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客观地说,稍有素质的烟民,在室内大抽特抽的已经不多了,尤其是在一些敏感的公共场所。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保护特殊人群,今后在以下场所,即使在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体育、健身场馆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活动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何晟  编辑:尹文栋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