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危害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使杭州控烟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
然而,随着控烟实践的推进,《条例》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在去年的杭州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学军小学党支部书记杨一青就曾提出,应对《条例》予以修订。其中就提出,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也应禁烟。
人大代表的呼吁,现在有了回应。1月22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听证,在2月22日之前,如果你有什么意见建议,都可以在网上提交。
新旧两份控烟条例相对比,有什么不一样?
●适用范围扩大
首先是适用范围更大了。与原《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将适用控烟监督管理活动的范围,从“杭州市市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扩大到了“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其次,关于室内工作、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更严格。原《条例》第五条,将公共场所禁烟列举了十种场合,如幼儿园、医疗机构、会议室、电梯内等,而“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列举,只有一句斩钉截铁的话:“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杭州市法制办表示,这是为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推进城市国际化,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