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
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
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
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
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
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加快美丽城市建设
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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