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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友热评
@麦子: 关的好,这种人就是欠教训,违章还有理了!
@小姐姐:交警做自己该做的工作,你真有能耐别让人家有理罚你啊,马路不是你我的,也不是交警的,没有谁说了算,你不违章谁管你?
@锋利的锋:没有自己的违章,哪有上门的罚单?
@珍珍:不可小视朋友圈,它可是一个可以体现一个人素质的地方。
@宁静致远:车子太多乱停,影响道路畅通,交警也是为了工作。相互理解吧!
@jerry:直接都说弄伊瑟了,威胁他人了!
@如风:狠狠的罚!在萧山生活了这么些年,马路上随处可见乱停乱放的车子,有的甚至停在路中间行车道上,人行道上,真以为天老大你老二了啊,直接拖走你丫的。交警有空去看看建设三路,四路去看看,没划线的地方也停了一排排的车,人走在马路中间都提心吊胆,狠狠的罚,狠狠的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