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朋友圈这么粗鲁的谩骂我也是吃惊了!杭州一男子发微信泄愤骂警察,被拘留5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8-25 12:33   

8月8日早上,萧山交警城区执勤中队一辅警上早高峰开展巡逻执勤,发现一道路上有违法停放的车辆。

该路段为限时停车路段,早高峰时间不允许车辆停放。于是该辅警按照程序对车辆进行拍照并张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不成想没过多久,这张提醒单却在微信朋友圈被疯传,发帖人正是被贴提醒单的车主陈某某(34岁,萧山人)。

陈某某在朋友圈图片中专门截取提醒单上辅警的姓名和警号,并配上多段辱骂文字,言语粗俗,不堪入目。

陈某某使用粗俗的言语侮辱辅警

此条信息经过多人转发、评论,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严重影响了该辅警本人的工作生活。

该辅警报警后,8月14日,陈某某被萧山城厢派出所传唤,经派出所调查取证,陈某某公然侮辱他人事实确凿,遂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陈某某的情况不是个案。

盘点近期类似案例

8月17日下午,安徽亳州市小伙梅某某发微信朋友圈辱骂亳州特警,还称可撂倒特警。目前,梅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8月17日,西安一私家车主因违停被处罚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语。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郝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光骂警察要被处理,朋友圈公然侮辱任何一个人都是违法的!

2017年7月21日,绥德县公安局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 王某某拍摄老人拾荒的画面,并配上粗俗的言语侮辱其家属严重干扰了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涉案男子王某某也已被绥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友热评

@麦子: 关的好,这种人就是欠教训,违章还有理了!

@小姐姐:交警做自己该做的工作,你真有能耐别让人家有理罚你啊,马路不是你我的,也不是交警的,没有谁说了算,你不违章谁管你?

@锋利的锋:没有自己的违章,哪有上门的罚单?

@珍珍:不可小视朋友圈,它可是一个可以体现一个人素质的地方。

@宁静致远:车子太多乱停,影响道路畅通,交警也是为了工作。相互理解吧!

@jerry:直接都说弄伊瑟了,威胁他人了!

@如风:狠狠的罚!在萧山生活了这么些年,马路上随处可见乱停乱放的车子,有的甚至停在路中间行车道上,人行道上,真以为天老大你老二了啊,直接拖走你丫的。交警有空去看看建设三路,四路去看看,没划线的地方也停了一排排的车,人走在马路中间都提心吊胆,狠狠的罚,狠狠的贴单!

来源:萧山公安(xsga110)综合  作者:  编辑:郑海云
返回